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1534-2017 花生油.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

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品花生油和花生原油。

花生原油的质量指标仅适用于花生原油的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 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 5009.2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溶剂残留量的测定

GB/T 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 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 比重测定法

GB/T 5531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加热试验

GB/T 5533 粮油检验 植物油脂含皂量的测定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20795 植物油脂烟点测定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5877 粮油检验 动植物油脂冷冻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34—2017

3.1

花生原油 crude peanut oil

采用花生制取的符合本标准原油质量指标的不能直接供人食用的油品。

注:又称花生毛油。

3.2

成品花生油 finished product of peanut oil

经加工处理符合本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供人食用的花生油品。

3.3

压榨花生油 pressing peanut oil

利用机械压力挤压花生仁制取的符合本标准质量指标的油品。

3.4

浸出花生油 solvent extraction peanut oil

利用溶剂溶解油脂的特性,从花生料胚或预榨饼中制取的花生原油经精炼加工制成的符合本标准

质量指标的油品。

4 分类

花生油分为花生原油和成品花生油两类。

5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花生油的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见表1。这些组成和参数表示了花生油的基本特性,当被用于

真实性判定时,仅作参考使用。

1 花生油主要组成及特性

项 目

指标

相对密度(d)

0.914~0.917

脂肪酸组成/%

豆蔻酸(C14:0) ≤

0.1

棕榈酸(C16:0)

8.0~14.0

棕榈油酸(C16:1) ≤

0.2

十七烷酸(C17:0) ≤

0.1

十七烷一烯酸(C17:1) ≤

0.1

硬脂酸(C18:0)

1.0~4.5

油酸(C18:1)

35.0~69.0

亚油酸(C18:2)

13.0~43.0

亚麻酸(C18:3) ≤

0.3

花生酸(C20:0)

1.0~2.0

花生一烯酸(C20:1)

0.7~1.7

山嵛酸(C22:0)

1.5~4.5

芥酸(C22:1) ≤

0.3

GB/T 1534—2017

1(续)

项 目

指标

脂肪酸组成/%

木焦油酸(C24:0)

0.5~2.5

二十四碳一烯酸(C24:1) ≤

0.3

注:上列指标和数据与CODEX-STAN 210—2009(2015)的指标和数据一致。

6 质量要求

注:质量要求中项目的术语和定义见GB/T 1535。

6.1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见表2。

2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0.20

不溶性杂质含量/% ≤

0.20

酸价(KOH)/(mg/g)

按照GB 2716执行

过氧化值/(mmol/kg)

溶剂残留量/(mg/kg) ≤

100

6.2 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见表3、表4。

3 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色泽

淡黄色至橙黄色

橙黄色至棕红色

透明度(20℃)

澄清、透明

允许微浊

气味、滋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具有花生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0.10

0.15

不溶性杂质含量/% ≤

0.05

0.05

酸价(KOH)/(mg/g) ≤

1.5

按照GB 2716执行

过氧化值/(mmol/kg) ≤

6.0

按照GB 2716执行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油色不变

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

GB/T 1534—2017

3 (续)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注: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 mg/kg时,视为未检出。

4 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

色泽

淡黄色至黄色

黄色至橙黄色

橙黄色至棕红色

透明度(20℃)

澄清、透明

澄清

允许微浊

气味、滋味

无异味,口感好

无异味,口感良好

具有花生油固有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

0.10

0.15

0.20

不溶性杂质含量/% ≤

0.05

0.05

0.05

酸价(KOH)/(mg/g) ≤

0.50

2.0

按照GB 2716执行

过氧化值/(mmol/kg) ≤

5.0

7.5

按照GB 2716执行

加热试验(280℃)

无析出物,

油色不变

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

含皂量/% ≤

0.03

冷冻试验(0℃储藏5.5 h)

澄清、透明

烟点/℃ ≥

190

溶剂残留量/(mg/kg)

不得检出

≤50

注1:划有"一"者不做检测。

注2:过氧化值的单位换算:当以g/100g表示时,如:5.0 mmol/kg=5.0/39.4 g/100 g≈0.13 g/100 g。

注3:溶剂残留量检出值小于10 mg/kg时,视为未检出。

6.3 食品安全要求

6.3.1 应符合 GB 2716 和国家有关的规定。

6.3.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但不得添加任何香精香料,不得添加其他 食用油类和非食用物质。

6.3.3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 的规定。

6.3.4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6.3.5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及相关规定。

7 检验方法

7.1 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按 GB/T 5525 执行。

7.2 色泽检验:按 GB/T 5009.37—2003执行。

GB/T 1534—2017

7.3 相对密度检验:按 GB/T 5526 执行。

7.4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按GB 5009.236 执行。

7.5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按 GB/T 15688 执行。

7.6 酸价检验:按GB 5009.229 执行。

7.7 加热试验:按GB/T 5531执行。

7.8 含皂量检验:按GB/T 5533执行。

7.9 过氧化值检验:按GB 5009.227 执行。

7.10 溶剂残留量检验:按GB 5009.262 执行。

7.11 脂肪酸组成检验:按 GB 5009.168 执行。

7.12 冷冻试验:按GB/T 35877执行。

7.13 烟点检验:按GB/T 20795 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扦样

花生油扦样方法按照GB/T 5524 的要求执行。

8.2 出厂检验

8.2.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8.2.2 按表2、表3和表4的规定检验。

8.3 型式检验

8.3.1
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8.3.2
按表1、表2、表3和表4的规定检验。当检测结果与表1的规定不符合时,可用生产该批产品的
花生原料进行检验,并佐证。

8.4 判定规则

8.4.1 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

8.4.2
产品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表2、表3、表4规定值时,判定为不符合该等级的产品。

9 标 签

9.1 应符合GB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

9.2 产品名称:根据术语和定义内容标注产品名称。

9.3 应在包装或随行文件上标识加工工艺。

9.4 标注产品的原产国。

10 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

10.1 包装

应符合 GB/T 17374 要求。

GB/T 1534—2017

10.2 储存

应储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尤其要避开有异常气味的

物品。

如果产品有效期限依赖于某些特殊条件,应在标签上注明。

10.3 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应使用专用罐车,保持车辆

及油罐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使用装运过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

10.4 销售

预包装的成品花生油在零售终端不得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

style="width:3.11331in" />style="width:12.33336in" />GB/T 1534—2017

[1] GB/T 1535

[2] CODEX-STAN

延伸阅读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1534-2017 花生油. 进一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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